各单位、部门:
我校将开展2022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省级项目通知下达后,将从校级建设项目中按省级要求推荐省级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内容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级建设期限3年。重点支持学科布点较少、实验体系全、教学效益高、共享范围广、学校投入大的示范中心;重点支持新建高校(校区)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完善实验教学条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要求必须有正高级职称(校级中心负责人职称要求为副高及以上),中心教学队伍结构合理、人员充足,实验课程体系相对完备。依托中心,持续开展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积极创新实验教学方式和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实验教学对理论教学的巩固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中心有条件对外开放共享,扩大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2.校企联合实验室。校级建设期限3年。鼓励教师面向新兴产业,瞄准本校、本专业实验教学薄弱环节,积极引入外部资源,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共建专业教学实验室,补齐专业实验教学短板。实验室采用校企共建共管方式运行,通过实验室组建校企联合实验教学团队,发挥企业(科研院所)重要教育主体作用。支持实验室师生团队参与企业课题研究(攻关),鼓励学生深入生产一线,在真实环境中开展实验学习。通过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形成稳定长效的产教融合机制。
3.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校级建设期限3年。鼓励高校、院系与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科研院所共建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重实践教学基地内涵建设,完善基地内部教学体系和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合作方积极性,吸引合作方深度参与基地实践教学,共同开发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共同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共同实施实践教学过程、共同评价实践教学成效、共同改进实践教学方式,形成基地实践教学与专业课堂教学互促互补的良好局面,通过基地构建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稳定机制,打造一支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
4.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校级建设期限2年。支持学校、院系充分利用周边人文、历史、革命、自然、旅游、乡村等社会资源,联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高校,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基地建设同时突出公益性与学术性,紧密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以实践课程及实践活动为主要教学手段,通过认知、体验、发现、探究、感悟等学习方式,帮助学生加深社会认识、关心社会发展,引导学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社会问题。通过基地建设,在专业教育得到强化的同时,推动实现德育、智育、美育、体育和劳动教育实践化,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5.课程教研室。校级建设期限2年。教研室负责人一般由教学名师或者专业骨干教师充任,负责人近3年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项目较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奉献精神,愿意全力投入教研室建设。教研室成员数量和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趋势好。教研室依托课程或课程群组建,配有相对稳定的办公场所,制定了相对完善的管理运行制度,负责人与各成员分工明确、合作高效,教研室内部开展常态化的教学专题研讨、交流、观摩、协作等活动,实施教学帮扶、青年教师导师制和集体备课制度,在青年教师培养及师资梯队建设方面卓有成效。
6.现代产业学院。校级建设期限3年。瞄准广东省战略性“双十”产业集群发展需求,鼓励高校联合大中企业、地方政府、产业园区、科研院所等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充分尊重和发挥参建各方办学主体作用,形成共建共管、高效顺畅的组织架构。整合多主体创新要素和资源,以强化学生职业胜任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创新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方式方法、保障机制等,持续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合作。鼓励学院打破常规对人才招录方式、课程体系进行大胆革新,建设跨专业、跨学科的新型基本教学单位,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教材编制和课程建设,设计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加快课程教学内容迭代,促进课程内容与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探索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设置灵活的人事制度,建立选聘行业协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到高校任教的有效路径。发挥学校人才与专业综合性优势,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实现高校知识溢出直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7.专项人才培养计划。校级建设期限2年。鼓励以特定学科、行业或产业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为主要导向,以专业或专业群为单位,通过实验班、创新班、特色班等载体开展专项人才培养计划。计划实施所依托的主要专业应为省级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具有相对突出的办学优势,并积累了一定的教学成果。计划应瞄准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主动服务特定学科、科技或产业发展,更新人才培养逻辑,推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在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积极引入外部优质资源,深化科教、产教融合,增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通过计划实施,进一步彰显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学校社会服务能力。计划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支持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能源、海洋技术、新材料、工业软件、公共卫生、中医药、涉外法治、小语种、数字经济、跨境电商、网络安全、乡村振兴领域人才培养计划。
8.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校级重点项目建设期限3年,一般项目建设期限1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分为研究性教改、实践性教改,并以实践性教改为主。研究性教改主要面向高校或院系主要教学管理人员,所研究问题应密切结合岗位,并具有一定宏观性、普遍性;实践性教改重点支持一线中青年教师,教改内容应主要围绕教学实践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并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检验和运用。聚焦学校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改革实践并注重培育教学成果。
2022年校级教改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着重支持在学校、学院层面正在进行实际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二、申报、推荐条件
(一)校级项目申报条件
1.凡是我校在编在岗,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均可申报。申报人应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师德师风优良。
2.申报第3、4类别的教学基地必须为目前已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登记的实体在建基地,且前期运行良好。
3.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申报第1-7类别项目的申请人允许同时申报第8类别项目1项)。项目组成员必须为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建设人员,1-7类别项目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8类别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该类别项目2项。
4.第1-7类别主持在研同类别项目的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该类别项目;主持在研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属于教务处管理的所有项目)3项及以上的不能申报,其中申报第8类别项目重点项目若为在学校备案的正在进行实际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则不受此限制;与以往立项的各级教改项目内容重复的项目不得申报;往年有教学研究项目撤项的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
(二)省级项目推荐范围及条件
1.推荐范围
(1)近2年立项的在研校级同类别建设项目(得到学校政策和资金支持);
(2)本次申报校级项目。
2.推荐条件
项目前期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1)近3年来(自2019年9月1日起计,下同),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2)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20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2021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3)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4)2022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5)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6)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7)项目与以往立项的省质量工程立项项目(目标和内容)高度相似或相近的;
(8)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
此推荐条件参考2021年省厅通知修改,2022年省厅通知下达后,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进行遴选推荐。
三、校级立项名额及省级推荐名额
校级立项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决定。
省级推荐名额,以省厅通知为准。
四、申报、推荐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校级项目申报
1.个人网上申报和学院审核(2022年10月8日前)
(1)申报教师填写相应类别任务书(附件1),并于9月30日前在网络教学平台的“教科研平台”提交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无需盖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操作指南(教师用)》,注意选择相对应项目类别。
(2)二级学院(部门)于10月7日前在“教科研平台”完成项目的在线审核(审核操作详见附件3),同时将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于10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电子版(推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zkjypgk@163.com,以“学院(部门)+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命名。待立项后,立项人员提交纸质版申报书(需盖章签字)及佐证材料一式2份至教研科。
2.学校评审(10月30日前)
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二)省级项目推荐办法
1.往年已经立项的项目,如需申报此次省级项目,请填写附件5.申报书,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kjypgk@163.com,以“姓名+项目类别+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命名。
2.此次申报的校级项目、往年已经立项同时申报此次省级推荐项目的,将一起参加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及2022年省厅通知要求决定最终推荐名单。
五、其他
校级项目建设开始日期统一填写2022年11月1日。
联系人:梁樱耀、童洁,电话:0759-3871912
附件:
1.任务书(校级)
2.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操作指南(教师用)
3.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操作指南(学院(部门)用)
4.金沙js3777总站6165登录2022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5.任务书(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