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科
办公室地点:新湖校区博学楼一楼教务处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 0759-3263860
工作职责:
1、制定有关实践教学、实习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负责协助各学院开展寸金大讲堂讲座有关工作。
3、负责统筹组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
4、负责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过程的管理、监控与检查工作。
5、负责协助各学院做好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过程相关的信息技术平台管理工作。
7、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
8、协助各学院做好创新创业学分管理与认定工作。
9、负责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相关工作。
10、负责在编教师教学工作量、超工作量、外聘教师工作量的审核、上报等工作。
11、负责学生信息员的聘任与管理工作、课管勤工助学工资核算工作。